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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宪”于心 崇“法”于行——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张金玫  发布时间:2024-12-16 12:15:27 打印 字号: |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普法宣传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党日活动。

干警在首学一个小时“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及共同观看《百年成钢:中国共产党的100年》第二十九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后,组织前往卓悦百盛进行宪法宣传。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法院干警通过现场宣讲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在场群众进行普法。

    “您知道哪一天是国家宪法日吗?”“您知道宪法是哪年颁布的吗?”“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有哪些呢?”普法现场,干警围绕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的地位、宪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宪法赋予公民的主要权利等方面,向群众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向他们发放了宪法相关的宣传资料

干警现场为过往儿童发放宣传手册

干警向商铺工作人员及过往群众介绍宪法的作用、发展历程以及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内容。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疑惑20余人次,面对群众的咨询,干警们耐心倾听,认真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权益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下一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服务保障大局,维护人民权利为指引,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传播法治理念,引导广大群众知法于心、守法于心,为塔城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