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逾期付款并构成违约的,若有书面合同对该违约行为作出了违约责任的约定,则可依约主张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但是很多买卖合同纠纷中存在双方不签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等情况。应该怎么办?
【简要案情】
王某与某超市长期合作,由某超市购销王某的鸡蛋,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通过电话达成购销合意后,王某安排送货车辆给某超市运送鸡蛋,并将某超市购买鸡蛋的时间、件数、单价等货款计算方式、金额通过微信发送给某超市。因某超市未及时支付货款,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某超市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买卖合同成立,法院予以确认,王某已经履行了送货义务,某超市应当支付货款。现某超市未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合作未签订书面协议,亦未约定逾期利息,法院判决某超市支付货款,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逾期利息。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法官提示】
诚信原则是商业活动最基本的准则,我们在商业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遇到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时,也可以使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利。